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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济宁市兖州区退役优秀运动员招聘安置方案(4人)

来源:兖州人才网 时间:2022-06-11 作者:兖州人才网 浏览量: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优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通知》(鲁人社发〔2019〕37号)及中共济宁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济宁市体育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退役优秀运动员安置工作的意见》(济体人字〔2021〕1号)精神,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及年度进人计划,制订本招聘安置方案。

一、招聘安置数量及范围

(一)招聘安置数量

4名(具体岗位需求见附件1)

(二)招聘安置范围

兖州籍(含兖州引进的)获得山东省第23届、24届、25届运动会金牌并经济宁市体育局审核认定的退役优秀运动员。

二、招聘安置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有较强的专业理论功底和实践能力,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有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或者技能条件;

(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40周岁以下(1981年6月16日以后出生);

(七)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三、安置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2年6月16日9:00—16:00

报名地点:济宁市兖州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三楼办公室(地址:兖州区中御桥北路31号)

应聘人员现场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报名信息一经单位审核通过,不能更改。

应聘人员需提交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022年济宁市兖州区退役优秀运动员招聘安置报名登记表》、《报名人员诚信承诺书》,1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及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1)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退役优秀运动员相关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审核的,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说明缺少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进行补充。报名期间,区教育和体育局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区教育和体育局还应审查应聘人员的任职回避情况。

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面试

本次招聘安置不受报名比例限制,不设置笔试环节。

面试由区教育和体育局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应试人员宣布。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名单;面试成绩相同的,组织加试,根据加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规定向社会公布。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低于80分者不得列为考察体检对象。

(四)考察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和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1等额组织考察、体检。考察、体检工作由招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并对报名资格、提交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全面审查。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应聘人员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同时还应考察是否有任职回避情形等。档案审核从严把握,凡存在档案涂改、有关信息不能认定、调查不清或本人负有相应责任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考察合格人员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区教育和体育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区教育和体育局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区教育和体育局提出聘用意见,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备案。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济宁市兖州区事业单位招聘聘用通知书》,凭《济宁市兖州区事业单位招聘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3年。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疫情防控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落实防疫措施。现场资格审查、面试和体检时应聘人员须主动出示山东省健康通行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卡、《应聘人员健康承诺书》和本人事前48小时内(依采样时间计算)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接受体温测量,查验合格后方可进入。受疫情影响,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相关信息将及时在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请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五、其他

1、2022年济宁市兖州区退役优秀运动员招聘安置的有关通知、公告、公示将在兖州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此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3、岗位条件咨询电话:见附件1《2022年济宁市兖州区退役优秀运动员招聘安置岗位汇总表》中对应的咨询电话。

附件下载:

1、2022年济宁市兖州区退役优秀运动员招聘安置岗位汇总表.xls

2、2022年济宁市兖州区退役优秀运动员招聘安置报名登记表.docx 

3、报名人员诚信承诺书.doc

4、应聘人员健康承诺书.docx



济宁市兖州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2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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