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人数:9 人
为进一步落实医疗保险政策,完善多层医疗保障体系,济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关于扩大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使用范围的通知》(济人社办发[2015]37号),济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印发《关于建立发展商业补充医疗保险 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通知》(济社保办发[2015]9号),决定自2016年起在全市开展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工作,参保人员可使用社保卡个人账户资金或现金参保,鼓励参保单位集体购买补充医疗保险,统一办理投保手续。本保险有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公司及其分支机构负责承办。
为进一步完善中国人寿保险服务体系,与政府一同推进新型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特面向社会公开招募 补充医疗保险服务专员
补充医疗保险服务专员 享受以下待遇:
一、 享受中国人寿保险《基本法》规定的各项收入(上不封顶)
1、享受公司提供的两个月专项扶持津贴
2、可享受长达一年的基本法新人津贴,单月最高3200元
3、各项佣金收入
二、享受公司提供的养老、医疗、意外保障等福利;
三、试用期满,发放工作证。
求职提醒:求职过程请勿缴纳费用,谨防诈骗!若信息不实请举报。